祁門縣2016年公開遴選城區(qū)教育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,實行兩個一票否決,即自2013年8月份以來因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(yè)道德受到處分者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者均實行一票否決。
本次公開遴選城區(qū)教育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時限為2013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17日。報考者須于8月17日17:30前向縣教育局人事科提供原始證件或原始證明材料,逾期不提交者視為自動放棄。凡提供虛假證件或證明材料者,一經(jīng)查實,取消遴選資格。
一、表彰情況(5分)
1.“七·一”或教師節(jié)受到表彰的:鄉(xiāng)鎮(zhèn)黨委政府:2分;縣教育局(含與其他縣直單位聯(lián)合表彰):2分;縣委縣政府:3分;市教育局(含與其他市直單位聯(lián)合表彰):3分;市委市政府:4分;省教育廳(含與其他省直單位聯(lián)合表彰):4分;省委省政府:5分;中央部委及以上:5分。
2.“五·一”或“三·八”受到表彰的:縣總工會:2分;市總工會:3分;省總工會:4分;全國總工會:5分。鄉(xiāng)鎮(zhèn)婦聯(lián):1分;縣婦聯(lián):2分;市婦聯(lián):3分;省婦聯(lián):4分;全國婦聯(lián):5分。信息源:免費招聘網(wǎng)_www.rcxx.com_淘才招聘網(wǎng)
3.優(yōu)秀德育工作者、師德標兵或最美鄉(xiāng)村教師等:鄉(xiāng)鎮(zhèn)級2分;縣級:2分;市級:3分;省級:4分;國家級:5分。
4.優(yōu)秀班主任、優(yōu)秀團干、優(yōu)秀少先隊輔導員或先進班集體等:鄉(xiāng)鎮(zhèn)級:2分;縣級:2分;市級:3分;省級:4分;國家級:5分。信息源:免費人才網(wǎng)_www.rcxx.com_淘才招聘網(wǎng)
5.陶研會表彰:縣級1.5分;市級:2.5分;省級3.5分;國家級:4.5分。
6.其他:凡在教育主管部門與其它部門聯(lián)合舉辦的各種活動中受到表彰的,按第5條標準計分。
說明:(1)以上材料須提供原始證件和復印件1份,或文件原件(或經(jīng)主辦單位審驗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)。(2)以上第1、2條所列表彰皆指綜合表彰,不含活動類等其它表彰。(3)同一年度同一項目有多級得分者,不得累加,只取最高一級得分;不同年度可以累加得分。但最高得分不得超過5分。
二、綜合能力(10分)
1.教學成績:小學:a檔3分、b檔2分、c檔1分;初中:前四分之一3分、前三分之一2分、前二分之一1分。取近三個學年度學年末成績分別計分,然后取平均分。
2.論文獲獎或發(fā)表:縣級1分;市級2分;省級3分;國家級4分。
3.教學設計、教學實錄獲獎或發(fā)表,課件及各類教學競賽等獲獎(含中考學科指導獎):縣級1分;市級2分;省級3分;國家級4分。
4.優(yōu)質(zhì)課獲獎:縣級1分;市級2分;省級3分;國家級4分。
5.觀摩或示范課(含送教下鄉(xiāng)、送課送培等,但須提供組織單位年度計劃和開課活動記錄及錄音錄像等紙質(zhì)或電子資料):縣級1分;市級2分;省級3分;國家級4分。
6.發(fā)展學生個性特長:輔導學生參加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學科競賽、科技創(chuàng)新活動、征文、演講、講故事、專業(yè)技能競賽以及匯演、匯展、體育比賽等活動獲獎,縣級1分;市級2分;省級3分;國家級4分。
7.骨干教師:(1)教壇新星(教學新秀),縣級0.5分;市級1.5分;省級2.5分;國家級3.5分。(2)學科骨干教師,縣級1分;市級2分;省級3分;國家級4分。(3)學科帶頭人,縣級1.5分;市級2.5分;省級3.5分;國家級4.5分。(4)名教師(優(yōu)秀校長、名校長),縣級2分;市級3分;省級4分;國家級5分。
說明:(1)以上材料須提供原始證件和復印件1份,或文件原件(或經(jīng)主辦單位審驗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),或其它原始證明材料(如報刊原件等)。其中“教學成績”須提供經(jīng)學校審驗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原始成績統(tǒng)計表(縣教研室下發(fā)的全縣成績統(tǒng)計表)復印件;一個學年度內(nèi)任教多個班級或不同年級同一學科的提供其中一次最好成績;一個學年度內(nèi)任教多個學科的提供主教學科成績。(2)同一年度同一項目有多級得分者,不得累加,只取最高一級得分;同一年度不同項目或不同年度可以累加得分。但最高得分不得超過10分。
三、服從分配(5分)
1.在學校行政班子中任職:校長3.5分,副校長2分,中層干部1.5分;財會人員1分。
2.在黨支部和工會中任職:支部書記2.5分,支部副書記1分,支部委員0.5分;工會主席2分,工會副主席0.5分。
3.在團、隊中任職:團委書記和大隊輔導員1分,副書記和中隊輔導員0.5分。
4.擔任年級組長、教研組長、班主任:一年1分,最多不得超過3分。
5.任教環(huán)境:在一類學校(以《祁門縣農(nóng)村艱苦學校分類及津貼標準》為依據(jù)。下同)任教的,中學、中心學校2.5分,村小3分,教學點4分;在二類學校任教的,中學、中心學校1.5分,村小2分,教學點3分。在三類學校任教的,中學、中心學校1分,村小1.5分,教學點2.5分。按照近三年實際任教學校類別分別計分,然后取平均分。
說明:(1)以上材料須提供原始證件和復印件1份,或文件原件(或經(jīng)主辦單位審驗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),或其它原始證明材料(如原始會議記錄本等)。(2)以上第1、2、3條可分別累加得分,但不得超過本條最高分;近三年內(nèi)職務有變動的(半年度及以上起算)分別計分然后取平均分。不同項目可以累加得分。但最高得分不得超過5分。
原標題:祁門縣2016年公開遴選城區(qū)教育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評分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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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祁門縣公開遴選城區(qū)教育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評分表.xls
祁門縣2016年公開遴選城區(qū)教育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領(lǐng)導小組
2016年8月12日
信息源:免費發(fā)布招聘信息_www.rcxx.com_免費招聘網(wǎng)